本报讯(记者 侯靖)一家超市接连失窃,让人感到奇怪的是,小偷却把偷走的东西堆放在家里,仅为了看着“舒心”。日前,记者从怀远县法院获悉,这名患有“病理性偷窃”的被告人,因盗窃罪被判刑。
2013年3月至12月,王某在怀远一家连锁超市做奶粉促销员、收银员期间,先后多次窃取超市的奶粉、保温杯、化妆品、开心果、内裤等物品。2013年12月14日,超市方通过监控录像,确定了王某的盗窃行为。次日,在她盗窃保温杯等物品准备离开时,被超市保安抓获。
之后民警发现,超市被窃的货物,王某并没有使用,而是放在家里一个房间内摆放得整整齐齐。据其交代,每天下班如果不偷些东西,她就会感到难受,而看着堆放在家里的“战果”,不由得产生一种满足的快感。经安徽省荣军医院鉴定,王某患有“病理性偷窃”,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经鉴定,被盗物品总价值达3万余元。案发后,王某返还全部赃物,并赔偿超市经济损失2万元。
鉴于被告人王某系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且有较好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法院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链接:病理性偷窃为一种精神(心理)障碍,反复出现不能遏制的偷窃冲动,偷的东西不是个人使用所需,也不是为赚钱,反而可能被丢弃、送人或贮藏起来。偷窃前常伴有紧张感积聚,偷窃时或刚偷完则有一种满足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