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之间,五辆停放在公共停车位的铲车电瓶被盗,这让合肥市民胡先生郁闷不已。他想问一下,车子停放在公共停车位上产生的损失该由谁来买单?
事件:胡先生家住琥珀新天地,他和自己的亲戚一直经营着帮工地和小区运送建筑垃圾的生意。五六天前,他们换下老旧的铲车,以每台3万元左右的价格买了五台新铲车接活。4月27日22:00点,他们照旧将铲车停放在小区门口马路边的公共停车位上。第二天早上,胡先生发现锁在铲车上的电瓶锁全部被人剪断。五辆车共计十个电瓶,全部被偷。“一组电瓶800块,十个电瓶足足损失了四千块。”眼下工地赶着开工,胡先生只能自己掏腰包重新给铲车安上电瓶。不过,他已经到电焊部将车子电瓶焊死,避免再次被盗。
记者帮忙:车子停放在公共停车位上产生的损失该由谁来买单呢?就此,记者联系了安徽皖和律师事务所的方达夫律师。方达夫称,如果车辆是有偿停放,电瓶被盗则证明看管的一方没有尽到看护义务,应该做出赔偿。而胡先生将车停放在公共停车位上,属于无偿停放,只能向警方报警,待警方破案后,由小偷做出相应的赔偿。(合肥在线-江淮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