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线追讨“入伙费”,黎某等四名传销“老总”逃到湖北老家,后迷途知返,返回合肥自首。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四人于日前被庐阳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11年9月,湖北人黎某经他人介绍加入传销组织,并缴纳69800元。该传销组织采取“五级三晋制”的模式进行奖金分配,按照发展下线的人数和购买的份额来计算提成。由于“表现突出”,才一年时间黎某就晋升老总级别。
加入传销组织后,黎某陆续发展同乡周某、汪某、向某成为其下线,三人也先后晋升为老总级别。据检察官介绍,该传销组织通过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达一百多人,自2012年10月以来非法敛财达六百余万元。
由于合肥打击传销的力度加大,下线催着退钱,四个人感觉在合肥呆不下去,今年10月洗手不干。尽管回到了湖北老家,下线仍紧追不放,他们虽然是“老总”,钱也全部交给上线了,被逼无奈的四人决定在湖北自首。由于当地警方不受理,四人又连夜包车回到合肥,向庐阳区公安分局投案自首。
归案后,四人对自己于2011年以来在庐阳区进行传销活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10月23日,黎某等四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依法刑拘。日前,庐阳区检察院依法对黎某等四人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