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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农贸市场公然叫卖野生动物 不乏省级保护动物

2014-12-15 22:59:56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 责任编辑:风中的自由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一只风干的幼黄羊。

  寒冷的冬季,“野味”市场却悄悄热闹起来。记者探访发现,在霍山县城一些农贸市场,公开兜售野猪、黄羊、猪獾、野鸡、雁鹅等“野味”的摊点比比皆是,令人触目惊心。为了争取生意,摊主们热情介绍自己的“野味”如何正宗,还有摊主领着记者到屋里去看价格昂贵、藏得很严的“真货”。

  探访

  挂的小黄羊已风干

  霍山县城区家家福超市底层是菜市场,楼东侧小街道延伸出一个骑路市场,街道两边挤满了摊点,而另一条巷道则一直通到该县市场监管局楼下。

  在该局大楼背后一家售卖腊货的店面前,记者看到了一只体型很小、已被风干的黄羊(黄麂)

  挂在铁架子上,站在门口的中年男店主向记者介绍:“这是小黄羊,十来斤,是下套子套住的,也有大的,二十斤、四十斤的都有,有腌好的,也有没腌的,二十八块钱一斤,你可要?”店主介绍之余,还向记者保证,自己卖的小黄羊肯定是野生的,是乡下小贩收购后送来的。

  记者了解到,黄麂属于省“三有”保护动物,需要向当地林业局申请相关《许可证》才能养殖,随意捕杀和贩卖都是违法的。

  摊主发名片揽生意

  记者返回家家福超市东侧小街道上的骑路市场,两旁店铺和摊点几乎都能看到野味。

  在巷口第一家摊点,架子上、地上,摆满了各种“野味”,记者认出新鲜野猪肉、未拔毛的野鸡和野兔,架子上还挂着三只约40厘米长的风干动物,摊主向记者介绍说:“这是豪猪。野猪肉20元一斤,豪猪要40元一斤。”

  记者随后又转到第二个摊点。地上倒扣着的塑料盆上垫着编织袋,小半条野猪平放在上面,野猪的蹄子和尾巴上还留着黑毛,旁边的地上放着3只野鸡和3只野兔。

  见到有顾客来,摊主立即凑上来,热情介绍,说他的货都是真的,是从山上搞下来的。

  记者说先看看货,摊主连忙递上一张名片,好方便联系供货。记者从名片上看到“野猪、野兔、山鸡、黄羊”等经营范围介绍,还印有野猪和黄羊的图片。

  真“野味”藏在屋里

  “老板你要买什么?我这多。”记者走到街道对面一家店面门前,女店主笑脸相迎。该店门口挂着琳琅满目的腊货,其中就有风干的黄羊、野猪等,记者注意到,地上一个笼子里还有六七只活着的雁鹅。

  “这是雁鹅,有活的,也有杀好的。”店主向记者介绍。

  “是野生的还是养殖的?”记者问。

  “这个活的是养殖的,要是想要野生的,我带你来看,藏在屋子里。”女店主很热情地将记者带进屋内。只见屋内吊挂着各种腊货。“你看这几只都是野生的雁鹅,外面不能挂,真东西我们都藏在里边。”女店主仰头,用手指着挂在一堆腊货里几只风干的雁鹅对记者说。“里面这个野生的,一只要四百块,外边的便宜点。”

  记者在市场走访了五六个摊点和门面,几乎家家都能看到数量不等的“野味”。

  野猪头放在摊位边

  走访中,记者听说几里路外的茶叶市场里也有一个农贸市场,那里也有“野味”,于是记者赶了过去。

  记者刚走进市场出入口,就看到一个较大的肉摊,铁架子上挂着各种腊货、鱼和鲜肉,摊主正在聊天,见记者走近,忙问要什么。

  记者看到了带着黑毛的野猪肉,摊主开价要20元一斤。地上还有4只死野鸡和3只死野兔。铁架子后面的地上,还丢着两个没刮毛的野猪头,看起来有点狰狞。

  记者探访发现,该市场出售“野味”的摊点有3户,品种与前一个市场大同小异,摊主们都信誓旦旦地表示自己所售的“是真家伙”,“都是小贩从山上收来的”。

  记者询问摊主,公开卖野味会不会遇到检查?

  一位摊主回答说,“有时候查,看到来人查就收起来嘛,一般都没事。”

  “不论是野猪,还是黄麂和雁鹅,都是省‘三有’保护动物,随意捕猎和贩卖都是违法的。”六安市一位森林民警告诉记者。

  回应

  多部门均有短板合力常抓才有效

  记者了解到,在霍山县城区一共有4个农贸市场,基本上都有出售“野味”现象,尤其以冬季最严重。

  记者随后找到紧挨家家福超市市场的霍山县市场监管局。该局办公室一位值班人员说,超市下面的那个农贸市场已经移交给县商务局管理。

  该县商务局一位王姓负责人告诉记者,农贸市场的管理权的确移交给他们了,但前段时间县里开会,又把这块管理权移交给县城管执法局,“本来我们商务局是管内(市场里面),城管是管外(市场外面),现在统一了,方便市场内外管理。”

  记者在走访过程中发现,在家家福超市楼下街口就有一个城管执法岗亭,而且有身穿制服的执法人员不时从市场里走过,还和小贩打招呼,他们为何对眼皮子底下发生的公开出售“野味”

  现象视而不见呢?

  “我们只是管理市场内外的经营秩序,卖什么东西不好管。”霍山县城管执法局陈副局长解释说,涉及到野生动物方面的管理属于森林公安,城管没这方面的处罚权,因此即使看见了,也只能口头劝说。

  “我们过去发现卖野生动物的,多次反映给森林公安,他们也来查,但效果不是很好,因为人一走,又冒出来了。”该县城管执法局一位人士说。霍山是山区县,森林覆盖率高,野生动物资源多,而且相邻的金寨县、湖北英山县也有野生动物流入霍山,所以面对的情况十分复杂。

  该县森林公安分局野保股一位叶姓的工作人员也表示,该县有人工驯养野生动物的,也批过证,但是只批过两家,小摊小贩大多没证。在日常监管问题上,他认为市场这块主要靠其它部门来管。

  “野味监管,各个相关部门要形成合力,还要常抓不懈才行,不能有反映就来查一下,走了又恢复原样,这样永远都搞不好。”该县一位知情人士表示。

  □延伸

  贩卖野生动物可能会获刑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情节严重、构成投机倒把罪、走私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没收的实物,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按照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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