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12日从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获悉,从明年6月1日起,黄标车及无标车全时段区域禁行范围扩大到全市区范围(不含四县一市);到明年底前,基本淘汰全社会黄标车。
据统计,合肥市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加,目前已突破115万辆(汽车约92万辆),其中黄标车5.6万辆。机动车特别是黄标车污染物排放,是造成灰霾天气的重要原因之一,黄标车需尽快淘汰。
据了解,此次所淘汰的对象主要是指在合肥市范围内注册登记的黄标车及老旧车。其中黄标车指排放水平低于国I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低于国III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老旧车是指未达到国IV排放标准的汽车。在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的进度上,我市已经排出了明确的时间表:今年合肥市原定的3.12万辆目标已经完成;到明年底前,将基本淘汰全社会黄标车。
市环保部门负责人介绍,今后将扩大非绿标车的禁行范围。从明年6月1日起,黄标车及无标车全时段区域禁行范围扩大到全市区范围(不含四县一市);2016年起实施全市(含四县一市)黄标车及无标车全时段禁行。
结合黄标车及无标车禁行区域,增设交通禁令标志;同时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利用监控设施进行自动抓拍比对,逐步建立非绿标车处罚机制。同时加强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车辆上路行驶及未进行注销车辆的执法,发现一辆查扣一辆。
根据安排,淘汰黄标车将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办法,按照注册登记行政区域来落实具体任务。同时将对营运黄标车进行摸底,对未取得安全技术检验和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各类客、货、危化品运输等营运车辆一律不予核发“道路运输证”。
全市注册登记的新车与转入的二手车,须达到合肥市执行机动车排放标准要求;禁止黄标车在合肥转移登记,对黄标车所有人不予办理新车注册业务。同时实施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偿政策,对黄标车加强检测管理,每季度检测1次。对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将依法从严查处。 (合肥在线-合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