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力度是法院履行职责的重要方面,它关乎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任度和法律权威的体现。然而,目前在一些案件的执行过程中,还存在着执行难、执行不力等问题,导致很多合法权益的被侵害者得不到有效保障。
“两年多前,我年仅11岁的儿子房某程被一辆超速行驶的轿车撞伤,造成孩子头骨骨折,颅内出血,成了植物人,目前24小时需要看护。但时至今日,肇事司机丁某仍拒不按照法院生效判决给予赔偿。我独自带着植物人儿子艰难生活,度日如年。”近日,家住吉林省公主岭市范家屯镇糖厂的高女士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一个聪明伶俐的小男孩被肇事司机超速行驶,撞成了植物人,而肇事司机至今却逍遥法外。
在2021年3月26日,我儿子房某程(出生于2010年7月)放学回家过马路时,被一辆飞驰而来的吉C7N775轿车撞飞。肇事司机丁某撞人后并未停车,而是继续行驶,房某程随车空中翻了三、四个翻后再次撞到车头,轿车才被迫停下。超速行驶酿祸患,只要不死就好办,令人发指。
事发后交警、120没有及时到达,直至半个小时后才被放到救护车。当时正是下班高峰期,他们都不能给开个道,使孩子未能得到及时的医治,后果很严重。受害人一直四处奔波救助孩子,直到开庭后,公主岭市人民法院只判给5年的赔偿(按规定应该是20年的赔偿)。肇事司机丁某拒不赔偿,多次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以丁某名下没有财产为由不给执行。多次请求法院,各处信访,肇事司机丁某仍拒不赔偿。后被拘留1月,赔付1.4万元。执行法官说,一个案子一生也只能拘留这一次,以后不给钱也不能拘留,他没钱也拿不出来。处处维护肇事司机丁某,称丁某的母亲心疼儿子,可谁来心疼年仅12岁、遭此横祸的我儿子?
为了此事,信访去了,也多次去法院求助,可至今肇事司机丁某仍逍遥法外,孩子的赔偿还是不给。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老百姓打个官司为啥就这么难!孩子等着救命钱,可是求门无路,谁来给我们做主!孩子爸爸看孩子没钱救助,还得24小时看护,赔偿一分拿不到又选择离婚,我独自带着植物人儿子,没有经济来源,艰难生活,度日如年。
以上陈述没有一点虚假,全部真实(上图为肇事司机丁某家里的玉米楼子)。孤儿寡母办事难,谁来为孩子的年少青春来买单,孩子才只有11岁啊!恳请上级领导在百忙之中予以关注,要求更高的执法工作人员给我孩子一个公平正义的解决,也请求社会上正义使者的出现,帮我们讨还一个公道,让每个公民都能够感受到法律的力量。
来源:中视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