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莫贪杯,贪杯必出事。淮南市凤台男子陈某喝了一斤多白酒,醉酒自残后还在医院里殴打民警,4月28日,陈某因妨害公务罪被凤台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
1月5日晚,陈某和父亲在自家的小吃店里吃饭,父子俩酒兴大发,推杯换盏之间,陈某不知不觉中就已1斤酒下肚。到了11时多,陈某正准备收摊回家睡觉,朋友姚某又带着几个人来到店里,准备吃点宵夜,陈某又陪着喝了几盅,喝完酒后,几人准备去唱歌,走到半路,陈某借故说店里的钱没有放好就折回了头。等到在店门口的几个人再次见到陈某出来时,陈某已经满身是血,询问缘由,意识不清的陈某只说自己在厨房里拿起菜刀在手上切了两刀。
姚某等人找来毛巾给陈某简单包扎后,打车将陈某送到了医院。到了医院,姚某在医院里找了好久,都没有找到值班医生,只好拨打了110报警求助。凤台县公安局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到达现场,帮陈某联系了医生及其家人。好心的民警担心躺在地上的陈某受凉,就和姚某配合着准备将其扶起架到门诊大厅里等候医生,这时陈某突然醒了,借着酒劲大声辱骂民警是混蛋,还从地上爬起来,拳打踢打,并吼道:“我是公安部的人,证件就在上衣里,是你们的领导,就敢打你们。”又跑到外面猛踹警车,将警车的保险杠给跺坏了。民警在其家人赶到后,就离开了医院。后来医院又报警称被告人陈某在医院里大骂医生,没等民警赶到,其家人就生拉硬拽,将其拖回了家。回家后的陈某没了那天的底气,自称记忆已经“断片”,对殴打警察、损毁警车的行为已毫无印象。可是法律是公正威严的,凤台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后,认定被告人陈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判处其拘役四个月。(通讯员 淮南市凤台县人民法院 李旭东 严翠)
原标题:醉酒男掌掴民警后“断片” 获刑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