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5日电 据台湾东森电视台网站报道,新北市一名叶姓消防员在网上认识詹姓补习班女老师,见面时谎称和朋友投资期货,月息高达5%,还以自己是公务员博取信任,詹女先后共给他22万元(新台币,下同)投资,但11月底发觉不妥要求退钱,叶男拒退还搬出父亲拖延时间,恐吓如果儿子丢了工作,钱也不还了,气得詹女控告他诈欺。
警方调查,34岁的叶男原任职于台南消防局新化分队,后来因投资金钱纠纷,去年2月调至新北市消防局土城顶埔分队,12月初以换工作赚更多钱辞职。
据了解,今年10月叶男网络交友认识31岁的詹女,出游时骗称投资期货,月息高达5%,获利甚高,詹女前后共拿出22万给他投资,11月底反悔要求退钱,但叶男以周转不灵拒绝。
詹女一状告上新北市消防局,这才知道叶男是假投资诈财的老手,他被强制扣薪、记过处分,甚至推给父亲处理,詹女愤而提告对方诈欺,叶父还恐吓她若害儿子没了工作,钱也不还了。
律师表示,根据“刑法”,侵占他人财物,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1000元以下罚金;具有公务员身份,则会加重二分之一的刑责。
(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