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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应一视同仁 “选择性执法”不可取

2020-12-10 17:14:30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选择性执法”问题几乎无时不刻萦绕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过程中。要进一步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清理规范行政处罚事项。对监管者也要强监管、立规矩,决不允许搞选择性执法、任性执法,决不允许刁难企业和群众。

     

       “长安镇城管部门不能严格做到秉公执法,一视同仁,有钱收就可以违建十几二十层,反映多少次都没有下文。”近日,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乌沙区陈屋村陈泽求致函有关部门,反映当地城管部门涉嫌存在“选择性执法”的问题。

      

       我叫陈泽求,男,出生于1967年8月,汉族,小学文化程度,是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乌沙区陈屋村的一位普通村民。2012年,我在七楼楼顶搭建约300平方米铁皮房,当时还没有城管这个部门。在2017年12月25日,长安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分局叫队员来说你这些铁皮房是违建,就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给我。我说,如果全部楼顶铁皮统一要拆我接受。执法队长说,其他别人的铁皮不要拆,只有你一间要拆,限期一个月。

        

       过了几个月,另一个执法队长和一个我不认识的人,叫我不要投诉别人违建,“人家有后台,你到什么部门投诉都没有用”。后来我到镇纪检投诉某部门违规,5天后纪检工作人员说快90个工作日,慢180个工作日,最多延长180个工作日合共360个工作日会答复。第3年我到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情况,60天后,结果是暂时停工、停水、停电,过了几个月一样开工。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归根结底就是要保障人民群众的各项权利和自由,尊重人民群众的人格和尊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我的诉求,一是还原我楼顶原来的铁皮房或者让我楼顶加建;二是违建就是违建,不可以有所谓的后台就横行。为此,希望上级有关部门能整治这些“保护伞”,还普通居民一个公道。 (广东省东莞市  陈泽求)

来源:头条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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