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在蓉举行
民生经济网四川成都讯(记者刘昕) 12月4日,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主办,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承办的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在成都举行。来自全省从事环境资源立法、执法、司法工作的同志,十余所高校从事环境资源法学研究工作的教师、研究生等12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分为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环境资源法学学术研讨会两个阶段。
会议第一阶段由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彭世忠主持。四川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胥坚和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诚致辞。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阳露昭作年度工作报告。
四川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胥坚在讲话中对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在建设研究团队、深耕学术领域、参与地方立法、积极建言献策、推进与法院、检察院、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合作、开展基层服务、进行环保宣传教育等方面作出卓有成效的工作表示充分肯定。他对研究会未来的工作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坚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指导下进行学术研究;二是坚持以学习型、协同型、智库型的标准开展研究会建设;三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破解制约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障碍为重点,着力开展对策研究。
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诚就大会开幕致辞,介绍了成都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入驻天府中央法务区的最新进展,对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及西昌铁路运输法院受省委和省法院党组信任与重托,投身环境生态司法保护工作,表达积极态度。杨诚以大熊猫国家公园为例,就学科交叉、系统保护、人与自然平衡等问题,对环境资源法学研究和司法实践提出的挑战进行阐述。他倡议,一要增强合作,强化跨界平台机制建设;二要增强联动,优化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三要增强交流,充分发挥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平台智库作用,共同为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为四川“山青水绿天蓝” 环境保护探索出四川经验、四川样本。
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阳露昭在大会上作年度工作报告。他指出,本年度研究会成员紧紧围绕该省环境资源立法、执法、司法实践,积极开展理论创新和社会服务,为解决该省生态环境领域的突出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献计献策,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四川积极作为。高校系统在研究课题、学术专著、学术论文、学术获奖等方面产出众多高水平成果,实务部门在调研论文、典型案例、实践创新等方面亮点纷呈。
开幕式上,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秘书长、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赖虹宇宣读论文表彰结果,本次年会共表彰一等奖论文5篇,二等奖论文5篇,三等奖论文10篇及优秀论文15篇。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彭世忠主持理事增补议程,经全体成员一致通过,共增补4名研究会理事。
会议第二阶段:环境资源法学学术研讨会
主旨演讲环节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高峰主持。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白宗钊,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先琼,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省管理局总规划师王鸿加发表主旨演讲。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白宗钊,演讲题目是《由水向陆:密织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的立体刑事司法保护网》。他指出,在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四川”建设中,环境资源刑事司法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通过分类施策,四川省法院系统在依法惩治生态环境犯罪方面取得令人瞩目的新成就,但环境资源刑事司法还面临诸多新挑战,存在诸多司法难点。他指出,要切实转变环境资源审判理念,进一步夯实生态环境刑事司法保护思想基础;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从严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扎实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进一步提升环境刑事司法保护能力;加强协调沟通,进一步增强环境资源刑事司法保护合力。他强调,全省环境资源法律、法学工作者要进一步加强理论与实践交流,共同破解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中的典型性、代表性问题;环境资源法学研究工作要突出实践性,致力于提供切合司法实践需要的环境司法理论供给;希望与会专家、学者进一步加强对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支持,为环境司法保护工作贡献积极力量;全省法院将深刻把握新时期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全新内涵和历史机遇,为建设美丽四川、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先琼,演讲题目是《强化生态保护检察担当,倾力守护四川绿水青山》。她主要向大会介绍四川省检察机关开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情况。一是聚焦突出问题,加大刑事打击和公益保护力度,包括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诉前程序实现公益保护目的,推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等。二是立足检察职能,服务自然保护地体系改革,包括强化与相关单位的协作,服务大熊猫国家公园的建设,加大自然保护区生态司法保护力度等。三是强化沟通配合,推进生态保护区域协作,包括建立健全“三山五江一河”跨区域协作机制,开展线索移送和调查取证协作,通过召开联席会等形式加强日常工作协作等。四是推动多元共治,加强省检与法院、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草原等部门的协作,并构建“河湖长+检察长”依法治理河湖工作模式。
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省管理局总规划师王鸿加,演讲题目是《国家公园体制探索及立法建议》。他从三个方面介绍四川省在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探索过程中的经验做法。首先,他谈到中国与美欧国家在国家公园体制上的不同特点,以及推动中国国家公园建设须面对的中国国情。其次,他回顾我国借鉴苏联经验建立的自然保护区及其发展历程,并针对问题进行剖析,重点强调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公园体制探索是生态文明体制建设的重要抓手,应积极按照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最后,他总结四川省在探索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过程中的突出贡献,提出在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指导思想,以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为基础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国家公园立法,用法制强化国家公园的完整保护、规范保护、科学保护、协同保护的相关立法建议。
大会围绕环境公益诉讼、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修复责任与损害赔偿、跨区域环境问题协同治理、环境犯罪问题、环境法学基础与新领域研究等六大板块开展学术交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袁彩君,崇州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静,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贾颖,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牟其香,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薛培,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办案组组长潘雅裙,崇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黄俐玲,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钱怡,四川省律师协会副监事长何敏,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干部寇春燕,崇州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助理高丹丽,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研究生郭佳滢。四川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冯露。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彭世忠。崇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赵王鹏,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刘溯,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李庆,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吴德成,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瑶,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王强,彭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胡露薇,阿坝州红原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程晓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谭勇,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员额法官周冀,崇州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徐晓双,生态环境部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崔金星,四川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熊雪菲,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唐仪萱等在会上交流发言。